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.此外,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,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,宇宙不止一个星球:整个星空如此浩瀚,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,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,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,类似于我们的太阳,尽管大小不同。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: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,这个目的就是天国,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。因为可见的宇宙,或闪耀着无数星辰,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,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,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。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,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,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。因为上万,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?所有居民如此渺小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10062.“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”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。这从“手的大拇指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手的大拇指”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,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,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,如下文所述。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,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“血”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(参看10060节),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。“在右耳垂上的血”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;因此,“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”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;而抹在“右脚的大脚趾上”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。事实上,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,故“右耳”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,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。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,故“右手”在此表示理解能力;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。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,可参看前文(1003节,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此外,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,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;然而,存在于中间天堂的,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,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;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,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(参看9277, 9596,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
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,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,诚然,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,微不足道,不足以表示天堂;因为或许有人会问,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?但是,要知道,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,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。“手”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,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。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,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,可参看前文(10044节)。
“手”表示能力,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(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);“右手”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,“左手”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(10061节)。
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,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,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。事实上,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,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,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。因此,“手”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,故也表示理解力。
由于和“手”一样,“手的大拇指”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,所以在古时的列族,以及以色列人当中,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(士师记1:6, 7);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。此外,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,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,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。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,“指头”也表示能力,如在下列经文:
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,教导我的指头打仗。(诗篇144:1)
诗篇:
我观看诸天,你的指头所造的。(诗篇8:3)
路加福音:
耶稣说,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,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。(路加福音11:20)
4075.“但我父亲的神向来与我同在”表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当论及主时,“祂父亲的神”是指祂所拥有的神性;“与我同在”表示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。当主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时,祂也就拥有了自己周围灵人与天使的社群;因为一切事照次序实现是祂的旨意。不过,祂为自己选择的是能提供服务的那类社群,并按祂的美意改变他们。然而,祂根本不从它们那里取任何良善或真理,并将其运用于自己身上,只从神性取得。祂还以这种方式将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,并且逐步恢复,直到祂完全荣耀祂自己。灵人和天使的社群能提供服务,然而主并不从他们那里取任何事物,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。
诸如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,由此将功德置于善行的那类社群所起的作用是:将主引入关于这类良善的记忆知识,并从这种记忆知识引入关于没有功德、诸如源于神性的那类良善的智慧。这知识和源于它的智慧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,只是通过他们获得而已。另举一例:自以为相当有智慧,却又推理良善与真理的真实可靠性的社群,基本上属于那些属灵的社群。他们所起的作用是:将主引入关于这类人的知识,并且相对于其他人,他们住在何等大的阴暗中,若非主怜悯他们,他们必要灭亡。他们还有助于将祂引入来自神性的更多事物,这些事物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,而是通过他们获得。
再举一例:有些社群爱神,但却以为他们只有关注无限,并敬拜向他们隐藏起来的那一位神,才能爱祂。而事实上,他们无法如此行,除非他们通过某种概念使那无限变得有限,或在他们自己里面,通过有限的理性概念,将这位隐藏的神形像化,变得可见。否则,这就像是仰望黑暗,用爱拥抱笼罩在那黑暗里的东西,从而引发许多由各人自己的想法所产生的稀奇古怪、一知半解的观念。这类社群也能起到作用,即:将祂引入关于这些人的内层性质的知识和他们爱之性质的知识,以及对他们的怜悯,因为他们也无法得救,除非主人的人身也变成他们所仰望的神性。这种智慧并非出自这些社群,而通过他们出自神性。人所能举的其它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形。由此可见,“没有任何事物从‘拉班’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取得,主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,即来自祂自己”这样的说法是什么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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